湘阴县附山垸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工程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18-07-02 17:51
浏览量:1 | | | |

湘阴县附山垸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工程

经审议,2018年7月2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附山垸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湘阴县附山垸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

湘阴县静河乡清湖村滨江路东侧,

建设单位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7072.75万元,根据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湘阴县附山垸简易垃圾填埋场场地环境调查》和《湘阴县附山垸原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编制的《湘阴县附山垸原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工程初步设计》,项目采用原位治理修复技术,修复工程主要内容包括:1、挖填方工程。将规划道路湘江北路下部垃圾及水塘内约为12.7万m3垃圾转运至原垃圾堆场上部,并按照规范进行整形放坡;2、拦渣坝工程。在填埋场的较低处设拦渣坝,拦渣坝总长506m,最大坝高为5m;3、垂直防渗工程。在填埋场四周设长度840m,平均深度15m的柔性垂直防渗体系;4、导气系统。填埋场内设置垂直导气井37座。5、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在填埋场场底设置水平收集管,共设置DN400的钢筋混凝土花管730m,DN400的钢筋混凝土实体管105m。渗滤液收集主管DN600的钢筋混凝土实体管165m。配套建设1套日处理垃圾渗滤液30t的一体化处理设备。6、监测井布设、封场及生态恢复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封场面积44240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确保治理效果。项目整治完成后,对填埋场底部渗滤液进行收集处理,确保防止附山垸原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侧向渗漏,彻底改善填埋场周边环境,切实保障施工期场地周边居民的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按照《湘阴县附山垸原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等要求,认真开展整治工作,规范实施垃圾开挖、运输、填埋、覆土和填埋场防渗、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建设等工作。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不设取土场、弃土场、石料场和砂石料场,所需砂、卵石、条块石、片石等材料均外购,采用汽车运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封场后,填埋场渗滤液及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浓液经芬顿+臭氧氧化+膜生化反应器+反渗透处理,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 2008)中表2标准要求后,再经专用管道排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 50869 -2013)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中天然黏土防渗衬层要求,做好垃圾堆体周边垂直防渗和底部防渗工作,落实污水管网、各类池体及污泥贮存场所防渗、防漏工作。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加强对填埋场封场治理维护管理,减少渗滤液的产生,防止发生下渗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规范设置监测井,定期跟踪监测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情况。

(五)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防治措施。场地周边设置围挡,及时洒水抑尘,使用密闭运输车,避开大风等恶劣天气施工等,确保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 1996)中二级标准。开挖作业时,采用高压喷雾风炮系统固定喷洒微生物型除臭剂或气味抑制剂方式除臭,及时全覆盖作业面,覆盖后再连接除臭装置,避免次日揭膜后恶臭污染物逸散。填埋场整形工作完成后立即进行封场覆土绿化作业,减少恶臭污染物的影响时间,确保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要求。填埋气体经导气石笼导出,确保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相关歀要求后外排。

(六)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和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挖土机、推土机等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封场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七)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其2013年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暂存、转运、处置全过程管理台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填埋,包装袋、箱等经收集后综合利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集中堆存的工业废物或危险废物,则应上报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固废属性确定处置方式;渗滤液处理污泥经鉴别固废属性后,根据固体废物性质,不属危险废物送湘阴垃圾填埋场,若属于危险废物则交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八)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设备及管道巡查、维护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监测制度及各类管理台帐,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确保周边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