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久鸿集中式20M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经审议,2018年3月26日,我局拟批准《临湘市久鸿集中式20M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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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临湘市久鸿集中式20M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临湘市白羊田镇合盘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久鸿家庭农场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常德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久鸿家庭农场有限公司拟投资17140万元(环保投资63万元),依托位于临湘市白羊田镇合盘村的久鸿家庭农场大棚顶部(约548亩),实施临湘市久鸿集中式20M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项目总占地600亩,在120个标准农场温室大棚顶部安装光伏组件及配套设置汇流箱等,本次环评内容仅包括光伏电站建设工程,不包括35KV输变电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均发电量为1714万kWh,除为农场提供照明、动力以及生产用电外,其余富余电力通过电网向附近地区输送。计划于2018年7月底并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0MW 光伏电站及升压站、逆变器、供变电设施、配电室、综合楼等,给水依托当地市政供水管网。环保工程有化粪池、隔油池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文明施工,尽量缩短施工期。优化施工工艺,科学施工。强化施工扬尘防治措施,采取洒水抑尘、围挡、覆盖等措施,易产尘物料实行密闭运输,工地进出道路硬化处理。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内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不外排。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包装物由厂家回收,建筑垃圾收集后交相关部门统一处理。施工结束后,做好表土回填和临时占地修复工作。 (二)加强项目固体废物管理。建立各类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储存、处置管理台帐,各类固体废物暂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要求,规范建设暂存场所,避免二次污染。废太阳能电池板组件等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交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场区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太阳能电池板积尘定期采用清水清洗,清洗除尘废水回用于农场灌溉;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变压器、逆变器等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变压器、逆变器等设备均安置在室内,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五)光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光伏组件反射面朝向和角度,光伏电池组件内的晶硅板片表面采取镀防反射模涂层及绒面技术,降低反射率,表面发射比符合标准要求,减少光污染影响,避免对周边环境、特别是周边居民点造成影响。 (六)生态影响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维护检修工作时段,选择区域种植品种,避免光伏发电对农场种植等造成影响。 (七)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定期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服务期满后,需做好建构筑物拆除、清运和植被恢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