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裕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生态休闲食品改建项目
经审议,2018年2月2日,我局拟批准《湖南天裕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生态休闲食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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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天裕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生态休闲食品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县荣家湾镇麻塘村合兴组 |
建设单位 |
湖南天裕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将原配套2t/h生物质锅炉改为10t/h生物质锅炉,并对产品方案调整如下:湖藕由3000吨变为2000吨、海带由1500吨变为1000吨、豆制品由1000吨变为3000 吨、炖笋片由1500吨变为1000吨,其余鱼制品800吨、薯类1400吨、鹅制品800吨不变,总产能仍为1万吨/年。其余均不发生变化。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锅炉房、生物质原料库房,配套建设锅炉废气处理系统。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改建后,冷库不得使用R22作为制冷剂,制冷剂的使用严格按照《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执行。加强现有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做好以新带老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现有环境问题。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作业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建筑物料按要求规范堆放并加覆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及时洒水抑尘;易产尘物料及渣土运输须采用密闭式车辆,使用商品混凝土。做好施工废水收集、处理措施,施工废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建筑垃圾交由渣土部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规范管理厂区雨污管网。雨水经收集后排入西南面农灌渠;冷库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物质锅炉喷淋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各生产废水、车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预处理后进入200t/d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采取隔油调节、组合气浮、厌氧、好氧、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要求后排入西南侧农灌渠。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检查,做好生产车间、污水处理区、固体废物暂存场等区域的防渗、防漏工作,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跟踪监测地下水,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四)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定期检查,确保作业间抽排风系统和现有2套油烟净化系统、2套挥发性废气处理系统及食堂油烟处理系统正常运转。油炸工序油烟由抽油烟机收集,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均由15m高排气筒外排;腌制、烘烤和蒸煮卤制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废气经抽排风设施收集后,由碳纤维过滤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要求后,均由15米高排气筒外排;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由高出屋顶3m排气筒外排;规范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操作过程保持密闭,确保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改建后的生物质锅炉燃烧烟气经配套规模的水膜除尘处理后,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经40m高烟囱外排。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现有的主要设备加强保养和维护,对产生噪声的各种风机、搅拌机、清洗烘干机、压榨机等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六)强化各类固废的收集、储存、处置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并做好“防雨、防渗、防风”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改建后新增的锅炉水膜除尘沉淀物、生物质灰渣等统一收集后用作农肥;废润滑油、废碳纤维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油炸工序废渣经收集后外售作饲料;原辅材料废包装物经收集后综合利用;卤制固废、不合格产品、污水处理污泥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