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基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再生塑料提质改性综合利用生产建设项目
经审议,2018年1月22日,我局拟批准《湖南省新基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再生塑料提质改性综合利用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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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3万吨再生塑料提质改性综合利用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汨罗市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新基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省新基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新建年产3万吨再生塑料提质改性综合利用生产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2万元。项目以PE、PP、PVC、ABS、PS、PE7、AS、PC、PA等废旧塑料破碎料为主要原料,抗氧剂、填充剂、增塑剂和发泡剂等为辅助原料,通过原料预处理(破碎、清洗和烘干)、改性造粒和注塑等工序生产再生塑料改性颗粒3万吨,其中2万吨再生塑料改性颗粒直接作为产品, 1万吨加工生产注塑制品;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原料清洗车间、造粒及改性车间、注塑车间等生产车间,设置6条注塑生产线、16条改性造粒生产线,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办公楼、给排水、供配电等公辅工程,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原料从汨罗本地回收市场采购,不得使用进口废塑料,不得使用属于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 2、企业布局、规模、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工艺及装备、环保措施和要求需满足《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及《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T364-2007)等相关要求;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氟氯化碳类化合物做发泡剂,不得添加有毒有害的化学助剂。 3、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采取洒水、篷布覆盖和设置防尘围挡等防尘措施;施工废水及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建筑垃圾交市渣土管理部门统一处置。 4、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建设厂区雨污管网。造粒冷却水和注塑冷却水循环利用;塑料清洗废水排入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通过“混凝气浮+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沉淀”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GB/T19923-2005)洗涤标准,90%回用于塑料清洗,剩余10%处理后的清洗废水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地面清洗水及生活污水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通过汨罗重金属污水处理厂和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清洗区、废水处理区、危废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5、废气污染防治工作。生产过程采用电加热;原料贮存、生产均在密闭室内进行,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集气罩、风机等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和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破碎混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后分别通过15m高的1#排气筒和2#排气筒高空排放;改性造粒、注塑过程产生的氯化氢经集气罩收集后先经碱液吸收处理,然后和其他有机废气一起经“UV光催化氧化法+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颗粒物和氯化氢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VOCs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后,分别通过15m高的3#排气筒和4#排气筒高空排放。 6、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7、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完善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管理台账,原辅材料及固体废物不得露天堆放。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水处理产生的油泥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建成后应对废水处理污泥进行危险废物性质鉴别,根据鉴别结果确定污泥属性,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塑料清洗沉渣自然干燥后填埋处理,改性造粒杂质及废滤网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直接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8、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事故废水、消防废水排入220m3事故应急池暂存;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9、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0、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1.1t/a、NH3-N≤0.3t/a,通过交易获得;VOCs≤2.8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