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锦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10万吨/年铅制品回收利用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17-11-14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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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锦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10万吨/年铅制品回收利用建设项目

经审议,2017年11月14日,我局拟批准《汨罗市锦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10万吨/年铅制品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10万吨/年铅制品回收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汨罗市

建设单位

汨罗市锦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你公司现拟租用湖南省同力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厂房11栋3、4、5、8号厂房建设10万吨/年铅制品回收利用建设项目,以废旧免维护铅酸蓄电池为主要原料,通过湿法破碎、分选、压延等工序生产铅块和铅锭,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废旧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破碎分选生产线一条,配套建设初期雨水池、循环水池、事故池和废气处理系统等设施,其他公用、辅助工程依托园区现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建设应符合《再生铅行业规划条件》(工信部2016年60号)要求,原料只能是废旧免维护铅酸蓄电池,不得进行富液铅酸蓄电池破碎,来源为湖南、广东两地;主要产品外售铅加工企业回收利用,不在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进行后续加工。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规范管理和建设厂区雨污管网,确保项目区员工洗手废水,地面拖把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220m3收集池收集絮凝沉淀处理达《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和工业园重金属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排入工业园重金属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二级沉淀+压滤机压滤处理后作为生产用水回用,不外排。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生产区、污水池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加强涉污区域的生产管理,避免由于管道、地面破损等造成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生产装置的密闭性操作,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等进行维护和管理,车间设置负压抽风系统,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破碎分选产生的硫酸雾及含铅粉尘通过集气系统+硫酸雾净化器(碱液喷淋塔)处理达《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4-2015) 表3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泵、各类风机等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完善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管理台账;对现有厂区内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进行改造,做好“防渗、防腐、防漏”。废水污泥、废玻璃纤维棉隔板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生产区防泄漏、防腐蚀等风险防范措施,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废电池堆放池周围设置回流沟,废水汇入车间循环水池;生产车间周围应设置雨水(事故水)收集沟,连通厂区应急事故池,设置有效容积不小于320m3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状况下废液及废水不进入外环境;硫酸雾净化器故障或失效时,应立即对涉事工段进行停车检修;同时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备维护和管理;注重各类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建立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本项目以生产车间为界设置50m的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9、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0、本项目核定的总量指标为:Pb≤0.008t/a,通过交易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