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九龙台原工业场地污染土壤修复项目
经审议,2017年11月13日,我局拟批准《岳阳市云溪区九龙台原工业场地污染土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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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岳阳市云溪区九龙台原工业场地污染土壤修复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市云溪区 |
建设单位 |
岳阳市云溪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要求,为解决九龙台化工企业的历史遗留污染问题,你公司委托上海建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岳阳市云溪区九龙台原工业场地污染土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5月26日取得省环保厅审查意见。该场地位于岳阳市云溪区S024与107国道交叉处之东南段,总投资1756.07万元,主要治理内容为:1、建设负压密闭大棚,对约5.3万m3污染土壤进行清挖,采用芬顿试剂氧化方式修复治理后回填;2、对上层滞水、废液、废水约0.35万m3,通过一体化设施处理达标排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和沥青,采取洒水、篷布覆盖和设置防尘围挡等防尘措施;施工废水及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建筑垃圾交市渣土管理部门统一处置。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完善厂区雨污管网,确保项目区废水得到有效收集。项目渗滤液、场地冲洗废水、车辆容器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要求后,接入花果畈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外排管道排入芭蕉湖。 (三)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垃圾转运车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水质、防渗层防渗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四)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垃圾运输车辆须采取密封方式,装卸时严禁凌空抛散,避免沿途洒漏,减少粉尘及恶臭对环境影响;在工作作业区设置植物液喷淋除臭系统,最大程度减少无组织排放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确保厂界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工作作业区、容器停泊处和污水处理系统采用负压抽风化学洗涤除尘除臭工艺处理,大件破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的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破碎机、各类风机等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防治工作。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建设,渗滤液处理产生的滤渣污泥定期清理,与压缩后的垃圾一并运至岳阳市垃圾焚烧厂处理。 (七)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