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天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000吨/年氟化钠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17-11-01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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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天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000吨/年氟化钠项目

经审议,2017年11月2日,我局拟批准《岳阳天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000吨/年氟化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天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000吨/年氟化钠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云溪区

建设单位

岳阳天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天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租用岳阳天泰化工公司位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云溪区工业园的3,4,6,7号标准化厂房建设20000吨/年氟化钠项目,利用氟硅酸钠、碳酸钠为主要原料,通过溶解、复分解反应、洗涤、离心、干燥、粉碎等工序生产结晶氟化钠和粉末氟化钠,并生成副产品硅胶。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4F高的框架结构主体车间厂房,布设一套氟化钠生产设备、200m3事故应急池、30m3污水收集调节池和污染防治设施,其他公用、辅助工程依托厂区现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生产,不得擅自变更或扩大规模。

2、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采取洒水、篷布覆盖和设置防尘围挡等防尘措施,减少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环境污染;加强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及维护,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废弃建筑材料送到指定地点合理处置;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规范管理和建设、确保项目区废水经处理后接入云溪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艺上产生的母液和设备清洗废水均回用于母液循环工序回用,母液储罐定期排放废母液经除氟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收集调节池;厂区初期雨水、车间地面冲洗水收集进厂区污水收集调节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污水收集调节池污水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标准和云溪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接纳标准要求后,外排云溪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通过巴陵石化公司2号排江管线外排长江道仁矶段。后期雨水通过阀门切换进入园区雨水管道。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生产区、储罐区、污水池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加强涉污区域的生产管理,避免由于管道破损等造成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4、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生产装置的密闭性操作,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氟化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厂界限值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周界外浓度要求。项目原料溶解车间纯碱投料产生的含尘废气通过集气系统+水喷淋吸收塔处理达标后通过车间1根15米高排气筒外排,主体生产车间干燥、粉碎产生的粉尘经集中收集经各自布袋除尘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车间1根25米高排气筒外排,经处理后的有组织废气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泵、各类风机等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账;厂区内的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和其它相应处理。原料溶解过程中产生的不溶性碱渣、废弃原料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属于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本项目以产品包装车间边界外推100m的范围为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7、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生产区防泄漏、防腐蚀等风险防范措施,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储罐区设立1m高围堰,生产车间和仓库区周围应设置雨水(事故水)收集沟,连通厂区应急事故池,设置有效容积为200m3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状况下废液及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同时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备维护和管理;注重各类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建立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9、本项目核定的总量指标为:CODCr≤0.2t/a、NH3-N≤0.1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