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市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批复公示
来源:岳阳楼区分局大气污染防治股   2020-12-08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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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社会福利院:

你公司《关于申请<岳阳市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岳阳市社会福利院建设的岳阳市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位于岳阳市岳阳楼区福颐路20号,院区总用地面积13799m2。建筑面积26963m2,内设医疗床位150张、孤寡老人和三无人员床位400张(无医疗功能)。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根据湖南环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岳阳市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基本内容、结论专家函审意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始建于195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在营运期管理中,应全面执行环保 “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专家及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管理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项目营运期综合废水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入马壕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风湖

)废气污染防治工作。营运期污水处理站臭气采用密闭式池体自然逸散外排,污水处理站周界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标准后,通过排气管道高空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营运期泵站及空调等设备选用低噪设备及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营运期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技术要求贮存,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交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的建设必须按环评规定的范围进行,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扩大建设的规模。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设立环保专职人员。

)涉及辐射对环境的影响应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办理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并按规定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手续。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拟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由岳阳市岳阳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分局

                               20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