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康加油站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岳阳楼区分局大气污染防治股   2020-09-10 10:37
浏览量:1 | | | |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康加油站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康加油站建设项目经审议,2020年09月10日,我局拟批准《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康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分局大气污染防治股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 0730-83168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康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建湘北路康岳广场8号

建设单位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康加油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环美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康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建湘北路康岳广场8号。项目总投资2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7.3%。总占地面积13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0平方米。建设规模主要设置1座罩棚、1座站房(含营业间、办公室、库房、食堂、备用柴油发电机房)、4个埋地钢制卧式双层油罐(其中50m395#汽油油罐1个、30m392#汽油油罐2个、30m3柴油油罐1个)、4台加油机(其中1台六枪机、3台四枪机,共18把加油枪)、消防设施、供配电设施、油气回收设施等;年零售石油5500吨,其中0#柴油300吨,92#汽油4000吨,95#汽油12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已于200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在营运期管理中,应全面执行环保 “三同时”制度,逐条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和《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中相关要求实施建设。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油罐区防渗措施,埋地油罐须按规范要求搞好二级防渗装置,防渗池、观测井,观测井应设于地下水流向下游距埋地油罐30米内处,井管应有防腐、防渗、无毒、无味,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不受影响。

2、加强对输油管道和加油、储油设备的维护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机制,常备安全消防用具。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在运营中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置,加强油品运输、使用、贮存中的安全管理,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

3、强化废气处理设施。在储油罐、加油枪设置油气回收装置,控制VOCs排放,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4、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站区内雨水由雨水管汇集后进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津港污水处理厂;员工生活污水、司乘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津港污水处理厂。南津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要求排入东洞庭湖。

5、对卸油泵、加油泵、柴油发电机等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隔音减震措施。项目东、西、北侧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南侧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6、规范建设固体废物临时对方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储油罐油泥和隔油池废油等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规范暂存,外委有资质单位妥善安全处置;危废转移实施联单管理制度,切实防止管理不当造成二次污染,严禁直接外排。危废的产生和外运必须按要求备有台帐,并上报环保部门。

 7、项目的建设必须按环评规定的范围进行,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扩大建设的规模。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设立环保专职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拟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由岳阳市岳阳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