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019-07-02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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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环党〔2019〕11号

关于何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中心、支队、分局、站:

根据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岳办〔2019〕33号),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何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张明同志任综合协调科科长;

方卫华同志任自然生态保护科科长;

许洞明同志任水生态环境科科长;

易松同志任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科长;

涂厚文同志任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科长;

周万鹏同志任核与辐射管理科科长;

熊朝晖同志任环评和污染排放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科长;

陈文雄同志任宣教与监测科科长;

饶建平同志任科技与财务科科长;

夏勇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

段德训同志任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科长;

蒋俊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王雨林同志任法规与标准科副科长;

袁野同志任水生态环境科副科长;

宋祥同志任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副科长;

林银秀同志任宣教与监测科副科长。

免去刘忠良同志法制宣传科科长职务。

根据岳组干[2019]28号文件,谭洁同志任人事科科长。

以上人员中在原岳阳市环境保护局机关担任的职务(主任、科长、副主任、副科长)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田立峰、林银秀、徐小云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主任科员,贺鹏、白璐、赵娟子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副主任科员。

中共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