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管控措施的 通知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3-01-11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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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生环委办函〔2023〕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区域联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根据《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湘政办发〔2019〕68号)区域联防联控要求,《关于印发<岳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20〕24号)的规定,决定自1月11日14时起,全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现将主要管控措施通知如下:

1.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570家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要求,由黄色预警下的限产措施升级为橙色预警下的停产减产措施。

2.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按应急减排清单中移动源管控要求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包括依法禁止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上路行驶;除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运服务的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外,城区禁止重型柴油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3.全市160家施工工地按应急减排清单中扬尘源管控要求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停工措施。

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1日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应急响应管控措施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