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销号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0-12-0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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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馈问题

湖南省有些地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还不到位,表态多、行动少,部署多、落实少。有些地方整改力度不大,要求不高,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还要依靠领导批示或上级督察督办才能引起重视、得到解决。

二、整改目标

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督察检查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形成全市环境保护长效治理机制。

三、整改措施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培训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等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狠抓整改落实、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履行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应职责,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

3.出台《岳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及《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细则》,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4.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行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等靠要”思想和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以及弄虚作假行为的严重危害,切实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政治责任和历史担当,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

5.结合机构改革和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对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终身追责,倒逼督察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

四、整改效果

一是坚持领导高位推动。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牢固树立“抓环保就是抓发展,抓环保就是抓民生”的科学理念,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不可推卸的政治任务,三年来,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共研究环保议题33次,书记、市长现场调度、督查环保问题60余次。二是坚持完善工作机制。全市各级党委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明确环境保护责任边界,加强环保业务培训,切实提升部门监管能力,健全督查、考核、评价机制,压紧压实各级环保责任,确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到实处。2018年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在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权重显著增加。市委将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并作为评价和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坚持强化监管举措。完善污染防治规划。制定了《长江保护与修复攻坚行动方案》、《岳阳市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等,确保了水污染防治工作压实推进。正在制定《“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规划》,为十四五期间加强水环境整治勾画蓝图。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全覆盖,率先全省出台巡河“五有标准”、河长制工作“十全法”、河湖管理“十条禁令”等,出台“河长巡河工作方案”,建立“一单四制”“一河一策”,推动河长制从见河长向见成效转变,实现了河湖治理制度化、常态化。加强环境执法。强力开展“环湖利剑”等执法行动,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2018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57起,罚款总额5538.4万元。全市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刑事案件立案24起、破案9起、采取强制措施72人、逮捕25人、移送起诉29人。四是坚持严肃责任追究。出台了《岳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岳阳市较大及一般环境问题(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格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纪问责全覆盖。打造“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责任体系闭环。2018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生态环保领域问题57个,追责问责265人。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2日,共5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联系电话:0730-8879809;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