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文明施工,尽量缩短施工期。强化施工扬尘防治措施,采取洒水抑尘、覆盖等措施,易产尘物料实行密闭运输。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作业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内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车辆减速慢行,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包装物由厂家回收,建筑垃圾收集后交相关部门统一处理。
2、雨、污水防治工作。切实做好雨污分流工作,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项目污水采用“气浮+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处理达到巴陵分公司供排水事业部鹰山生化污水处理车间(即己内酰胺事业部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后排入化肥事业部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通过排污管网排至洞庭湖。
3、切实落实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车间通风;污水处理站采取优化平面布局、除臭和绿化等措施消除恶臭,确保厂界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选料固废、豆渣收集后作为饲料外售、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含水率不高于50%送城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6、根据《生态专题报告》结论: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对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鱼类、水禽、鸟类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大。建设方在认真落实《生态专题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前提下,项目生态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7、项目建设按环评规定的范围进行,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扩大建设的规模。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设立专职环保人员。
7、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0.5t/a、氨氮≦0.2t/a,通过交易获得。
三、项目竣工后,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我局申请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四、请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岳阳楼区分局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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