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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热电事业部9#、10# 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公示
编稿时间: 2017-04-20 09:18 来源: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云溪区分局管理股  
 

关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热电事业部9#、10# 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公示

经审议,2017年4月20日,我局拟批准《关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热电事业部9#、10# 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云溪区环保分局三楼管理股305室

邮    编:414009

联系电话:0730-84075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热电事业部9#、10# 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云溪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热电事业部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热电事业部9#、10# 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位于岳阳市云溪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厂内。项目总投资2934.01万元,环保投资2934.0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0%。主要建设内容为:将9#锅炉由干式电除尘器改为电袋复合除尘器,将10# 锅炉现有滤袋材质聚苯硫醚PPS塑料改为PPS+聚四氟乙烯 PTFE覆膜;将9#、10# 锅炉现有脱硫塔顶部平板式除雾器更改为气动高效除尘除雾器、将9#、10# 锅炉脱销系统备用层新增一层催化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无新增废气,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9#、10#锅炉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NOx及SO2。锅炉废气经电袋复合除尘器除尘、“LNB+SCR”脱硝技术脱硝、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锅炉废气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1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氨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排放限值。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无新增废水,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巴陵公司供排水事业部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排入长江;生产废水为脱硫废水,主要含有石膏颗粒等悬浮物,生产废水与灰渣水混合后经排渣管线被送到热电事业部灰场,废水经灰场过滤后回用于循环系统的冲渣水。项目污水排放须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的加权值平均值。

3、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脱硝过程产生的废催化剂、燃煤除尘过程产生的粉煤灰、脱硫过程产生的脱硫石膏及生活垃圾。脱硝过程产生的废催化剂属于HW49类的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并标识说明;燃煤除尘过程产生的粉煤灰、脱硫过程产生的脱硫石膏等普通工业固废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帐,按照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建设暂存场并标识说明;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集中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须采用隔声、减振、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设备降噪、绿化隔离等综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和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建立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6、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云溪区分局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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