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无新增废气,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9#、10#锅炉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NOx及SO2。锅炉废气经电袋复合除尘器除尘、“LNB+SCR”脱硝技术脱硝、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锅炉废气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1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氨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排放限值。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无新增废水,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巴陵公司供排水事业部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排入长江;生产废水为脱硫废水,主要含有石膏颗粒等悬浮物,生产废水与灰渣水混合后经排渣管线被送到热电事业部灰场,废水经灰场过滤后回用于循环系统的冲渣水。项目污水排放须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的加权值平均值。
3、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脱硝过程产生的废催化剂、燃煤除尘过程产生的粉煤灰、脱硫过程产生的脱硫石膏及生活垃圾。脱硝过程产生的废催化剂属于HW49类的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并标识说明;燃煤除尘过程产生的粉煤灰、脱硫过程产生的脱硫石膏等普通工业固废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帐,按照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建设暂存场并标识说明;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集中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须采用隔声、减振、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设备降噪、绿化隔离等综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和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建立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6、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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