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六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意见》的通知(2000年)的要求,所有用水器具均须选用节水型用冷水器具,加强节约用水。
(2)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所用能源必须是清洁能源——电力和天然气,住宅、商业用房须统一安装天然气管道,以保持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
(3)给水泵及消防泵房、通风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特别是要控制并消除墙体和管道等固体传声和产生的震动影响。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垃圾应实行分类收集,垃圾站在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中应做到集装化、封闭化,清运频次要根据不同季节进行调整防止生活垃圾发酵产生恶臭和渗漏液污染。
(5)充分利用一切可绿化的场地,保证项目所有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建设与区域城市生态协调发展。
(6)为保护项目内部和区域环境,商业门面不得经营酒吧、KTV、化工产品、涂料和汽车维修等一切扰民、污染较重的经营项目,禁止户外商业广告音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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