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环保局积极作为,创新工作方式,在环境监管、节能减排、环境监测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突破,确保了全县环境安全稳定。1、创新环境监管体系。出台《湘阴县环保网格化监管实施意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了监管区域、对象、内容、责任,将全县划分成14个区域,责任主体分别为14个乡镇人民政府,分片包干,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落实监管责任,做好现场巡查记录,做到有迹可循、有证可查;在分区域监管的同时实行内部交叉检查、部门联合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形成了“政府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体系。2、创新节能减排体系。明确了今年四项主要污染物的绝对削减率。加大对减排项目污染处理设施日常监督力度,严查闲置环保处理设施和私设暗管的行为。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更好地发挥污染物总量控制作用。今年来,组织实施了24家企业的排污权交易工作,为24家新、改、扩建企业落实了排污权;共完成减排COD319吨、氨氮36.16吨、二氧化硫200.8吨、氮氧化物20吨。3、创新环境监测体系。每月对湘江湘阴段洋沙湖、乌龙嘴2个断面地表水进行监测,水质各项指标合格率达到100%,水质状况为良;今后将增加对东湖、鹤龙湖2个洞庭湖内湖开展水质监测。每月初对城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的地下水水质监测一次,合格率100%,水质状况良好。空气自动监测站24小时不间断监测,2016年1-8月有效监测天数238天,优良天数203天,优良率83.20%。同时,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到目前为止已完成辖区内50余家厂矿企业的监督性检测任务,出具检测报告143份,共获检测数据2672个,及时掌握了环境质量,为我县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了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