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组织学习贯彻《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对今年12月1日施行的条例生态环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班。
扬尘污染已经成为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多年来,我市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同时因为一些客观和现实原因,存在部门权责不清、保护强度不够、责任追究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地方立法用最严格的制度来控制扬尘污染,既是改善环境民生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当务之急。
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沈霖章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就是要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成为依法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强有力法律武器,必须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要多措并举,强化条例的学习宣传,特别是我们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和执法责任的管理人员、执法人员,要切实掌握条例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管理措施、执法程序和处罚标准;要依法履职,把条例的规定作为监管时的基本管理标准,真正从源头上减少扬尘污染,为建设山青、水碧、蓝天、净土的秀美临湘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