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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全力配合做好省环保督察工作
编稿时间: 2018-07-02 11:23 来源: 湘阴县环保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组6月22日进驻岳阳市,开展为期20天的环境保护督察,并将督察工作延伸至各县、市、区。为切实配合做好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环保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落实相关责任,及时跟进调度,其主要做法是:一是高位推动。我县成立了湘阴县配合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和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配合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同时,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以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县直及驻县相关单位、园区和乡镇、街道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相应实施方案,认真配合做好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压实责任。制定并印发了《湘阴县配合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湘阴环委发〔2018〕5号)文件,进一步打桩定位、强化责任,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倒逼推进,要求县直及驻县相关单位、园区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亲自促,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细化工作任务,组织专门力量切实推进环境问题整改,确保迎检工作顺利进行。三是部门联动。此次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内容多、范围广,切实加强各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络,做到部门联动顺畅,及时汇报工作信息,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将根据督察中遇到的新情况不定期进行工作调度,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我县环境督察和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四是严格问责。对此次环保督察迎检工作领导不重视、履职不到位、整改不力、工作滞后、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由县委、县政府领导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情节严重的,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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