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汨罗市环保局进一步规范环评审批工作
编稿时间: 2018-04-13 15:19 来源: 信息中心  
 

2018年3月15日,汨罗市环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汨环〔2018〕11号),通过创新工作思路,改革管理方式,科学谋划全局,推动汨罗市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工作制度。①打破固有思维,率先成立汨罗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查委员会;②创新工作方式,委员会成员通过微信工作群会议方式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受理、审批进行充分讨论,集体决策;③事前事后结合,邀请委员会中专业技术能力较强、负责业务关联度高的成员参与专家技术评审。

二、进一步规范环评机构考核管理。①严肃工作纪律,禁止环保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为建设单位指定或推荐环评机构;②加强审查考核,环评委托合同不得附加涉及环评审批事项的承诺条件,不得代签;③规范机构管理,在汨开展业务的环评机构可以将相关资料放置在行政审批窗口前的陈列架上供建设单位自行比较选择,鼓励建设单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环评机构。

三、研究编制汨罗市环保专项规划。①全面摸清底子,组织开展汨罗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②划定生态红线,结合我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保护重点目标的分布情况,划定并严守我市生态红线;③科学合理规划,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科学合理的环保专项规划,为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质量提供宏观指导。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