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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留香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编稿时间: 2017-10-14 15:09 来源: 岳阳楼区分局法制股  
 

 岳阳留香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建设的岳阳留香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经审议,2017年1014日,我局拟批准《你美国际整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岳阳楼区分局管理股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 0730-22959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留香中医医院

建设地点

岳阳楼区巴陵中路琵琶王立交桥西南环宇大厦裙楼1-3层

建设单位

岳阳留香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西景瑞祥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留香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建设的岳阳留香中医医院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岳阳楼区巴陵中路琵琶王立交桥西南环宇大厦裙楼1-3层,租用场地面积2829.9平方米。其中一层布置为大厅、收费室、药房、输液室、各科室、检验室、影像室;二层和三层主要作为病房区、护士站等,项目设有60张床位。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的1.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12:00~14:30和22:00~次日6:00期间施工。营运期对分体式空调室外机组设置百叶窗进行隔声等措施,项目东侧、北侧厂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4a类标准;项目西侧、南侧厂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

2、减轻室内装修时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严格管理,文明施工,规范作业。建筑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严禁焚烧建筑垃圾。

3、项目要搞好雨污分流,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外排城市污水管网,并最终进入南津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营运期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技术要求贮存,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输液瓶及输液袋等医疗垃圾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部门合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交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项目的建设必须按环评规定的范围进行,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扩大建设的规模。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设立环保专职人员。

6、涉及辐射对环境的影响应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办理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并按规定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手续。

7、项目的建设必须认真落实生态专章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并按环评规定的范围进行,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扩大建设的规模。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设立环保专职人员。

8、按照新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9、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岳阳楼区分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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