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环保局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4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岳阳市环保局   2015-11-25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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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跃平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提出的第245号提案《加强我市湘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我市湘江污染防治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是我省实施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按照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的总体部署和市政府的具体要求,我市2015年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是“堵源头”,紧紧围绕源头治理,2015年我市环保方面淘汰了污染严重的工矿企业,全面实施了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工业(矿山、尾矿库)污染综合治理、居民饮用水源保护、畜禽规模养殖企业退出、粪污治理等一大批项目。按照2015年初我市下达的工作计划,2015年全市计划完成环保类项目共计68个,其中省级考核类项目59个,市级考核项目9个,截止6月20号,我市共完成16个省级考核项目,3个市级考核项目。

二、过去一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点项目,加快设施建设

一是建立项目库。2014年,我市共完成废水治理、关闭淘汰以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77个。同时,我市建立了岳阳市湘江污染整治项目库,指导、组织申报污染治理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约300个。

二是开展铁山水库环境保护工作。投入数千万资金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工程、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治理保护,并组织编制了《铁山水库水资源保护方案》、《岳阳市铁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系统规划了铁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二)狠抓整治重点,推进减排工作

一是开展企业风险隐患大排查行动。2014年,我市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实施湘江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举措,迅速启动了全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集中全市环保系统执法力量,对确定的重点排查企业,对国控、环统、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等企业,对反复投诉、信访积案、群众反应强烈的企业,对历史遗留废渣、关闭企业遗留问题进行全面复查和核查,全面清查污染隐患。全市环保部门取缔或申请关闭企业55家,挂牌督办16家,停产整治64家,限期治理116家,立案查处16家,申请强制断电82家。

二是开展“洞庭风雷”行动。狠下决心完成了中心城区“同联药业、新泰化肥、天润化工”等6家企业“退二进三”,今年,我市又启动了第二批“退二进三”工作,正在对岳阳楼酒业等3家企业进行关停置换。同时,重点整治了岳阳县新开镇和岳阳楼区郭镇乡区域石煤采挖行业,关停13家粉煤加工场和2家石煤开采企业。

三是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我市把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14年,我市共实施水污染物减排项目154个、气污染物减排项目38个,净削减化学需氧量1356吨、氨氮1437吨、二氧化硫4449吨、氮氧化物2050吨,削减率分别达0.93、5.43%、6.75%、 3.73%,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

(三)建立规章制度,提升监测能力

一是建章建制,规范管理。为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早在2003年,我市人大常委会就通过《关于加强铁山水资源保护的决议》,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铁山水资源保护意识和责任,并组织制定《铁山水库饮用水保护规划》严格依照保护规划保护铁山水资源,确保铁山水库水质稳定达标。

市政府于2013年印发了《岳阳市南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2013—2018年)》,多措并举,保证在2018年南湖水环境质量达到III类地表水水质要求。

二是加强湘江岳阳段水质监测。严格按照地表水水质监测要求,对辖区内14家涉重金属企业、1个湘江流域地表水断面等29点位开展了监测。2013-2014年,我市投资100多万元,在湘阴建成了湘江水质自动监测,可实现全天候水质监测。同时,环保部门依据监测数据情况,全面加强了企业排污监管,确保企业排放达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上半年我市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围绕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堵源头”的目标任务和上级环保部门对于今年“一号重点工程”的具体要求,下半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环境执法力度

根据新环保法和国务院有关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要求,严格环境监管,保持高压态势,采取综合措施,提高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二)推进污染整治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重点区域整治。按照“一区一策”的原则,扎实推进平江黄金、临湘铅锌矿开采及汨罗市、湘阴县、岳阳县、屈原管理区等重点区域污染集中整治,确保省政府2015年“一号重点工程”考核任务按期完成。

二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对全市各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摸底排查,加强对饮用水源周边乡镇的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畜禽养殖污染等方面的治理;加快推进铁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三是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在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同时,全面加快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完成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

(三)强化环境保护宣传和培训

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强化环保新闻舆论正面引导,营造全社会参与环保的格局,积极引导环保组织开展环保公益活动。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好新《环保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再次感谢您们对全市环保工作的关心,今后您们有好的建议和想法,请随时与我局联系。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6月25日

承办负责人:周兴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卫保  8879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