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4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1-10-28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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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再生铝企业铝灰综合利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政协代表对我市再生铝加工行业特别关注,为解决企业再生铝生产过程中产生铝灰和除尘灰遇到的困难提出了《关于再生铝企业铝灰综合利用的提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科室负责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再生铝加工行业是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支柱产业,是园区三大主导产业之一,为促进汨罗市经济发展,财政增税,居民增收,作出着重大贡献。

汨罗市再生铝企业生产过程中每年会产生铝灰和除尘灰等固体废物约3万吨。2021年1月1日前,铝灰等固体废物是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管理,绝大部分都被处置利用于水泥、制砖、净水剂、炼钢等行业,自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起,该名录界定再生铝企业及铝灰加工企业产生的铝灰渣、盐渣和二次铝灰以及烟气处理除尘装置产生的粉尘等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是必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需实施联单管理。将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实施联单管理。目前湖南省具有处理再生铝行业产生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只有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但该公司因为技术原因暂时不能接收危废。

3月份我局组织大排查行动中,在再生铝行业进行现场调查。汨罗市共23家再生铝加工企业和4家利用铝灰提取金属铝企业,目前贮存铝灰约1500吨,除尘灰约150吨未处理。后续将会有大量铝灰和除尘灰危险废物产生,在产再生铝企业所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贮存库要求贮存在危废暂存库。

二、应对措施

(一)园区加强指导。结合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实际,帮助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加强管委会职责,做好铝灰和除尘灰的服务指导工作。根据园区实际和园区管委会铝灰和除尘灰职能,帮助园区23家再生铝加工企业安全铝灰和除尘灰规范暂存场所或转至相关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同时,可在园内建设规范的铝灰和除尘灰处置利用企业,解决目前铝灰和除尘灰的去向问题,确保园区产生的危险废物得到安全有效处置。

(二)企业强化处置措施。指导23家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铝灰和除尘灰的管理及处置工作。企业应积极认真建设规范的铝灰和除尘灰的暂存场所,将所产生的铝灰和除尘灰实行安全暂存、规范化管理,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妥善处置铝灰和除尘灰,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联单和管理台账,确保环境安全。

(三)具体应对措施。一是妥善处置铝灰等危险废物。目前,汨罗市产生铝灰的企业危险废物贮存间普遍偏小,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和隐患,加强属地管理部门职责,在本省没有处置能力的情况下,督促企业交由外省有资质单位处置,贵州、云南、陕西等省均有处置铝灰和除尘灰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并向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备案。二是抓紧建设1-2家能处置铝灰和除尘灰等危险废物资质的企业。在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处置利用的企业,铝灰和除尘灰的问题等到解决,经与省厅对接,目前已有企业在申请处置铝灰和除尘灰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事项。三是避免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再生铝业产生危险废物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科学评估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合理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确保本行政区域的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应当征求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可以开展区域合作,统筹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

第七十七条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照以上要求条例要求建设标准的暂存库和相关设施,确保环境风险隐患安全。四是开展技术改造,减少铝灰和除尘灰产生量。再生铝加工企业可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提升技术水平,减少铝灰和除尘灰产生量,同时可进行深加工,将铝灰做成脱氧剂等副产品。

三、工作安排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再生铝行业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帮扶的工作力度,确保企业按要求规范化管理好危险废物,对企业在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工作中提供帮助。同时加强向省厅的对接工作,促进我市再生铝行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工作尽快落到实处。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7日

承办负责人:涂厚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石四秀  0730-8879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