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03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0-10-09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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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岳阳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我局按照《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及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相关要求,因地制宜,有序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后续工作中,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工作举措:

一、强化农村饮用水源保护

我市共有规模以上饮用水水源地182处,按照省政府规定的任务部署,全市16个市、县级水源地和89个“千吨万人”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已全部完成划定,并取得了省政府的正式批复,其余77个“千人以上”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也在紧锣密鼓的推进当中,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在日常监管中,我局监察部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行严格的保护,保护区内不允许存在任何排污口和对水质有的污染项目。另外,我局还将“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作为重点,全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及时交办责任单位,督促整治到位,并且定期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或出现新的环境问题。

二、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我局坚持以“政府引导、村民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为原则,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治理项目,争取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2019年7月,我市在湘阴县和汨罗市各选取了20个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获得中央资金支持600万元,顺利完成了工程建设。在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清单中,全市共有10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村,目前已有42个村完成了工程建设,其他任务村正在稳步推进实施中。在日常工作推进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层层压实责任,制定方案,明确分工,主要针对餐厨废水、洗涤废水、厕所用水等生活污水进行治理,力求探索形成经济适用、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与模式。

三、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不断完善现有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设施,杜绝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乱烧”以及渗滤液四溢横流状况,推动健全农村垃圾收运-转运体系。同时,督促各县市区保障设施运营维护资金投入,真正让建设的处理设施使用发挥实际作用,而不是成为摆设。另外,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垃圾的产生,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

针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一方面严格现场监管执法,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安装到位、运行正常、效果达标,采取沼气发电、堆肥回田等方式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做到一举多得;另一方面,强化宣传引导和技术帮扶,让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观念深入群众,形成自发遵守、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执行“三线一单”要求

坚定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空间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0日

承办责任人:郑 重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林 霖  0730-8879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