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环保局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环保局   2018-10-30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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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依照《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环发〔2004〕16号)要求,地方政府要充分利用特许经营权等手段,保证所建设施长期稳定发挥作用,防止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的低水平、无序竞争,坚决制止重复建设,保证处置设施充分发挥效益;原则上以设区市为规划单元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因此市政府于2003年授予岳阳市方向固废安全处置有限公司独家特许经营权30年,方向公司在岳阳楼区奇家岭羊角山建设了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装置并于2005年投入运行,后来因安全防护距离及污染排放达不到环保要求而停运,目前方向公司正在云溪区静脉产业园内重建“医疗废物高温蒸煮”处置设施,建成后其处理能力足以接纳全市范围内产生的医疗废物。

目前来讲,我市的医疗废物在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等过程中尚存在很多不足,特别是对基层医疗单位、民营医疗机构及一些特别产废单位在监督上较为薄弱,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造成一定影响,为此,环保、卫计、发改等职能管理部门均高度关注,决定采取如下相应措施:

一、强化部门监管职责

各级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重点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管工作,严格落实规范化管理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发布辖区内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名单、处置种类和联系方式;发展改革(物价)部门应落实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统一的收费标准,使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并将医疗机构交纳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纳入医疗服务成本,同时妥善解决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分担问题。

二、规范源头分类收集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重点加强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分类管理,严格规范医疗废物暂存场所(设施)管理,不得露天存放,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配备数量充足的收集、转运设施和车辆,至少每两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

三、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岳阳市方向固废安全处置有限公司作为全市医疗废物特许经营权单位,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建成运行“医疗废物高温蒸煮项目”,并确保集中处置设施稳定达标。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运送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处置的管理模式。

四、严格执法监管

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严厉打击涉医疗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转化、买卖医疗废物,严格查处随意丢弃、遗撒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存医疗废物的行为。对疏于监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辖区内连续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事件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31日

承办责任人:王 新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郑 重  0730-8879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