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3-11-02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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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

  经审议,2023年11月2日,我局拟批准《 关于临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临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二期

建设地点

岳阳市城陵矶新港区和岳阳楼区

建设单位

岳阳市三峡二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亿科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属于岳阳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PPP项目的子项目,项目范围涉及城陵矶新港区和岳阳楼区。工程范围:区域西起洞庭湖大堤,东至规划的金凤桥北路,南起洞庭大道、望岳路、花果畈路,北至规划的岳纸路。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截污干管建设工程1项、管道修复工程1项、排水主干管建设工程6项、内涝点治理工程1项、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8项、吉家湖周边截污管道建设工程4项。项目总投资19814.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8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方案优化。优化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的设计,做好临时堆场的防渗工作,做好工程挖填土石方调配平衡,做好运输过程中的渗漏、扬尘等问题的防治措施。

    (二)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及沟槽开挖产生的地下渗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限值后排入临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绿茵苑渍水点整治工程、梅溪渔场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项目施工期间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租赁民房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外排。

    (三)大气污染防治。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燃油废气和沥青烟。施工期严格执行《岳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施细则》,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100%”;加强现场洒水保洁抑尘措施;在堆场等施工粉尘重点产生区域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屏,施工边界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防溢流,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栏围挡的,应设置警示牌;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料等按要求及时清运;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定期检修与保养;控制沥青混凝土的温度,减少沥青烟的散发,在大气扩散条件良好的情况下进行路面铺设,避开风向针对环境敏感点的时段,降低对人群健康产生的影响。施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为泵站产生的恶臭,主要来源于泵站的格栅、集水池,通过强化泵站日常管理、做好周边绿化、垃圾日产日清等措施减少恶臭影响。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四)噪声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隔声屏障措施;施工现场合理布局,缩小噪声干扰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物料运输路线,禁止夜间(晚上二十二点到早晨六点之间)施工;附近有居民点、学校等敏感点的路段,施工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营运期泵站选用低噪声设备、地埋式布置、设备的底座安装减振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期污泥送至建设单位指定场地进行干化脱水后输送至指定弃渣场内堆放,严禁随意堆放或倾倒入河;弃渣场做好挡墙、排水等防护措施,确保安全运行;污泥运输采用专门的泥浆运输车;弃土运送至指定弃土位置,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渣土运输严格按照岳阳市有关渣土运输的有关规定;建筑垃圾及时运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通过定点分类收集、贮存,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建筑垃圾严格按照《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要求进行规范化处理。运营期泵站运行过程产生的栅渣定期清掏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置。

    (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优化建设方案,减少施工对生态的影响;严格施工管理,加强现场指挥监管、扬尘控制、尾气控制以及环保宣传,合理有序施工;做好鸟类、野生动物保护措施;落实植被及植物资源恢复,减少陆生植被的破坏和水土流失,及时复垦、绿化,恢复原地貌;防治外来入侵植物扩散;严格按照设计施工范围施工,禁止越界侵占和损坏陆域地形地貌、植被,禁止向景区内倾倒建筑垃圾、弃土渣及生活垃圾,禁止向景区直接排放各类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