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联力科技有限公司山河智能汨罗产业园联力工程机械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2-07-13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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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联力科技有限公司山河智能汨罗产业园联力工程机械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王家园路北侧、陶家湾路西侧

建设单位

湖南联力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山河智能汨罗产业园联力工程机械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选址于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王家园路北侧、陶家湾路西侧,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8万,用地面积134259平方米,建筑面积77506.9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4栋1F生产车间、1栋5F办公楼、2处室外堆场、1座气站、1栋化危库及配套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公用工程依托园区现有。主要原辅料及生产工艺为:1、以圆钢/棒、型材、钢板、丙烯酸面漆(A组分)、丙烯酸固化剂(B组分)、丙烯酸稀释剂、环氧底漆(A组分)、环氧固化剂(B组分)、环氧稀释剂、粉末涂料等为主要原辅料,经切割下料、校直、剪板、折弯、卷筒、铆接、气保焊接、冲砂(抛丸)后经喷漆、烤漆、冷却或经喷粉的工件前处理工序、喷粉、固化、强制风冷等工序最终得到产品塔机标准节20000件/a、X架8000件/a、履带梁15000件/a、收尘器8000件/a、模台2000件/a、支腿30000件/a、其他各型结构件16000件;2、以机械零部件毛坯锻件、淬火油、液氨等为主要原辅料,经粗车、粗铣、调质、回火冷却、精车、精铣、滚齿、插键、钻孔、渗


碳、高频、氮化、冲砂、内磨、外磨、平磨、磨齿、外协镀层等工序最终得到产品机械零部件100000件/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定期洒水、设置围挡、物料覆盖、使用商品混凝土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及运输路线,采取隔声、围挡措施等措施控制声环境影响;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和日常监管、废气收集及厂区通风,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二甲苯满足《表面涂装 (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表3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要求。项目喷粉前处理水分烘干废气经收集处理,通过20m高排气筒(1#)达标排放;喷粉粉尘经收集处理,通过20m高排气筒(2#)达标排放;喷粉固化废气经收集处理,通过20m高排气筒(3#)达标排放;喷漆房、烤漆炉废气经收集处理,通过20m高排气筒(4#)达标排放;调质淬火油雾经收集处理,通过25m高排气筒(5#)达标排放。喷粉前处理水份烘干、喷粉固化、烤漆工序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附件一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标准限值;喷粉、调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二级标准;VOCs、二甲苯参照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表1中汽车制造(乘用车)类浓度限值。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收集设施。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喷粉前处理工序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两者中的较严值后一并排入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沙河。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设雨污管道,作好原料、一般固体废物等储存场所的地面硬化并做好防雨、防渗措施,做好涂装车间(厂房一)、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化危库、气站、热处理区(厂房四南侧部分)等重点区域的防渗工作,避免由于防渗层破损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4、噪声防治工作。采用工艺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消声、隔音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脱脂槽更换废液、脱脂槽捞渣、硅烷化槽更换废液、漆渣及废过滤棉、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润滑油、废冷却液、废油漆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油雾净化器收集废油、淬火油泥等危险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机加工金属边角料、机加工收集的金属粉尘、焊渣、一般性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膜、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暂存、外售和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你公司核定的总量指标为:COD≤0.8t/a、NH3-N≤0.1t/a、SO2≤0.4t/a、NOx≤1.8t/a、VOCS≤5.7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