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丰物流老码头提质改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2-05-2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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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海丰物流老码头提质改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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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海丰物流老码头提质改造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屈原管理区推山咀

建设单位

湖南海丰物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海丰物流有限公司拟投资2679.77万元,将位于屈原管理区推山咀作业区的现有斜坡老码头拆除复绿,新建1个2000t级趸船泊位,配套建设码头平台和引桥,占用岸线长度150m。项目主要工程为码头工程,不含后方库区,码头主体为一艘钢制趸船,趸船长60m,宽12m,两侧设置定位桩;设计船型为2000t级油船、型长90m、型宽14.8m、满载吃水2.8m;设置2根沥青输送管线(一用一备)以及配套设施、环保设施。本码头运输货种为石油沥青,不涉及其他货种,吞吐量25万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重点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方案,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各项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弃渣的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对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等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采取围挡、覆盖、洒水、清洗等抑尘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土石运输污染控制,作业区设置围堰,规范处置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沥青烟、苯并芘、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加热沥青装卸时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现有库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后,通过30m高(1#)排气筒排放。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码头区域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趸船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船舶污染物回收企业进行接收处理,项目生产生活污水不得排入湘江。

根据分区防控原则,做好站内污水管网密封防腐和污水处理各类池体等场所防渗、防漏工作,防止发生渗漏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四)噪声防治工作。船舶尽量避免夜间到港,到港船舶禁止鸣笛,加强到港船舶发动机的维护工作,发动机设置在隔离间并采取降噪措施;加强各类机械设施的维修保养,对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规定存储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贮存和运输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重点落实船舶溢油事故、石油沥青泄漏事故等管理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充分利用港区内已有的风险防范设备、设施,完善风险救助物资储备,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海事等部门应急联动。

(七)项目位于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根据《湖南海丰物流老码头提质改造技改工程对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要求,切实落实好江豚救护、人工增殖放流等生态补偿等措施,确保项目生态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