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兴晟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万立方米保温板材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1-10-29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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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汨罗市兴晟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万立方米保温板材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汨罗市

建设单位

汨罗市兴晟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乐帮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汨罗市兴晟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拟租赁湖南东风钢结构模板有限公司厂房新建年产7万立方米保温板材建设项目,占地566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项目以EPS再生塑料为主要原材料,通过搅拌、加温、发泡、挤压冷却成型、剪切等工序生产保温板材7万立方米/年;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条保温板材生产线、成品堆放区、二甲醚储罐区及配套相应环保、公用、辅助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建筑废物和废弃包装物料,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项目冷却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不外排。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储罐区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加强涉污区域的生产管理,避免由于泄漏等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生产设备、环保设备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泄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甲苯、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厂界苯乙烯、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项目在加温、发泡、挤出、回收化坨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剪切、破碎、磨粉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浓度限值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风机、生产设备等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原辅材料及固体废物不得露天堆放。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所,保温板材边角料、不合格品以及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全部返回保温板材生产线回收利用;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7、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VOCs≤2.3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