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3000t/a劣质渣油催化临氢热转化催化剂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0-04-24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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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3000t/a劣质渣油催化临氢热转化催化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云溪区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位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本次拟在云溪基地一期现有PX吸附剂焙烧厂房南面的预留用地上建设一套3000t/a劣质渣油催化临氢热转化催化剂装置,项目总投资2710.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22%。项目以M、A1、A2为主要原料(原料名称涉及商业机密,不予明确),经过溶解、络合、取代、二次络合、分解还原等工序生产劣质渣油催化临氢热转化催化剂3000t/a。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上一套3000t/a劣质渣油催化临氢热转化催化剂生产装置及相应的系统管廊和环保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以新带老”要求,解决现有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

2、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避免工程施工期噪声、扬尘对环境影响,切实做好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收集、日常管理和维护,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CO参照执行《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DB13/478)表2限值要求,其他污染物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7限值要求。反应釜反应尾气经冷凝后进氧化铝装置的RTO焚烧处理,处理后由35m高RTO焚烧炉排气筒排放;溶解釜及中间反应釜尾气经处理后由装置区2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中CO参照执行《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DB13/478)表2排放限值要求,其他污染物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4限值要求。

4、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污水管网。含溶剂污水、机泵冷却废水及装置区初期雨水等经公司基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余污染物应满足表1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现有排污口外排至长江。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储罐区、污水收集池等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定期跟踪监测地下水水质,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5、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声源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完善固废产生、贮存、处理处置的管理台账。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一般固废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要求收集、贮存、处理;废活性炭、废润滑油、过滤器原料不溶物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进行收集、贮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7、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援物资并组织演练,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加强环境管理,设专门的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