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康复医院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0-04-23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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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市康复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岳阳楼区

建设单位

岳阳市康复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市康复医院位于岳阳楼区福颐路48路,成立于1986年,原为岳阳地区精神病院。多年来,医院不断扩大,现总占地面积25164.5m2,建设内容包括老年医疗呵护大楼1栋、精神大楼1栋、办公楼1栋、流浪精神病人专用住院楼1栋、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1栋,配套建有相关公用、储运和环保设施。医院开设有精神类(设一、二、三科)、老年康复类(设四、五、六科)、美沙酮门诊、流浪精神病科、康复理疗科、心理咨询科和门诊部、药械科及其他医剂科室,共计床位768张。放射性设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另行环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管理院内雨水及污水管网。切实对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及《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完善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应分类收集处理,食堂污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医疗废水、门诊废水、洗衣房废水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加强大气污染治理。以尽量避让周边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为原则,强化污水处理站、垃圾站污染控制,确保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限值要求;柴油发电机废气经收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通过排烟竖井引至楼顶达标排放;燃气锅炉废气经收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引至楼顶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医院的设备管理,合理布置锅炉、备用柴油发电机、水泵、污水处理设备及医疗设备等,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工作。医疗废物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要求规范收集、暂存及转运,建设规范的医疗废物暂存场,健全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并建立收集、转运台帐,医疗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进行收集暂存,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5、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对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编制事故应急预案,配备相应应急处置物资,制订营运期环境监测计划。

6、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