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双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4610t危险废物及年综合利用500吨废机油滤芯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0-04-22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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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双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4610t危险废物及年综合利用500吨废机油滤芯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岳阳县

建设单位

湖南双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双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湖南双强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在岳阳楼区梅溪乡胥家桥村租赁预制场空闲厂房建设有收集2000t/a、贮存280t/a废矿物油项目。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于 2017年发布的《关于明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湘环函[2017]645 号)中要求:收集、利用危险废物的经营项目应当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故湖南双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 2000 万元迁扩建至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内西南侧空地,建设湖南双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4610t危险废物及年综合利用500吨废机油滤芯项目;主要危险废物收集种类为 HW03废药物、药品,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49其他废物三大类。其中收集的 HW03废药物、药品为:医药公司、药店产生的废药物药品(900-002-03)5t;收集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包含:300t的251-001-08、200t 的 900-199-08、200t的900-201-08、1150t 的 900-214-08、150t的900-219-08、200t的900-220-08、800t的900-249-08;收集的HW49其他废物为1000t废机油滤芯及废弃的机油包装物(900-041-49),600t废弃的电池(铅蓄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和汞开关、荧光粉与阴极射线管(900-044-49),5t化学生物实验室产生的过期药品和试剂(900-047-49);废机油滤芯综合利用规模为500吨。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栋生产车间、1栋办公楼、8个100m3钢制浮顶罐,配套建设公用、辅助、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危险废物种类、来源、规模进行收集暂存,不得擅自变更或扩大规模;落实“以新带老”要求,解决现有项目搬迁后遗留的环境问题。

2、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采取洒水、篷布覆盖和设置防尘围挡等防尘措施;建筑材料设置专用仓库堆放,施工废水及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得直排水体和管网;建筑垃圾交城市渣土管理部门统一处置。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三级排放标准后,与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一起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岳阳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新建储罐区、装卸区、危险废物暂存区、污水处理设施区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等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4、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法兰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区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VOCs达到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其他行业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限值;废机油滤芯处置区的有组织废气经处理,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其他行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经23m高排气筒排放。

5、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储油罐油污泥、含油废纸饼、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废油泥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7、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注重收集、运输、储存过程的安全管理;储罐区按要求设置1m高围堰;修建导流沟、应急池;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9、总量控制指标: VOCs≤0.3t/a、CODCr≤0.2t/a、氨氮≤0.1t/a。